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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一、二線城市開始對新建住宅項目的高度進行嚴格限制,多數都要求建筑高度不超過80米,超限則需進行消防救援評估審查。無論是土地出讓時的具體要求,還是地方政府明確出臺“限高令”,這一系列轉變,都意味著曾經常見的
超高層住宅發展將迎來重大轉折。

多城開始對新建住宅“限高80米”
12月1日,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掛出一則拍地公告,共涉及四宗住宅用地。在“規劃設計條件”一欄,公告對于建筑物高度的限制要求十分顯眼:有兩宗宅地的要求均是建筑高度不超過80米,另一宗為不超過60米,還有一宗要求不超過54米。
據悉,近幾個月來,在多個一二線城市的土地出讓中,均有住宅地塊的出讓要求里寫明了“建筑物地上限高80米”。
按照傳統的住宅每層樓高3米來計算,建筑物地面上限高80米,就意味著整棟樓不超過26層;如果按部分城市“好房子”的標準,室內層高凈高3米,那么加上樓板厚度,每層樓高度計3.2米,那么整棟住宅樓則不超過25層。

在上海今年10月的第八批次土拍中,楊浦東外灘宅地由保利置業以總價26.12億元競得,這宗地塊的建設要求也明確為“容積率(詞條“容積率”由行業大百科提供)2.5,建筑限高80米”。
同樣在今年10月,經過多輪競拍,廣州大道南788號二期地塊以9.2億元出讓,拿地房企為中海地產,這宗地塊也有建筑限高80米的要求。
針對上述廣州大道南788號二期地塊的出讓,廣州還在一份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穗規劃資源業務函〔2025〕11074號)文件中寫明:“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涉及80米以上住宅建筑及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應征求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以確保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這一口徑與深圳的近期出臺的相關政策十分類似。
2025年10月11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及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發布“關于穩妥推進《住宅項目規范》實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筑高度超過80米的住宅項目,應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號)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在土地供應和消防審查環節征求同級消防救援部門意見,確保與我市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這意味著在不少一二線城市,考慮到城市的消防救援能力,未來若想新建建筑高度超過80米的住宅項目,將受到嚴格限制和管理。

低密小高層或將成為樓市主流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住宅項目規范》已經明確了住宅用地容積率、建筑密度、高度控制最大值等指標的限制。
在《住宅項目規范》的“居住環境”一節,依據建筑氣候區劃的不同,建筑物有不同的空間環境控制指標。不過,在這份文件中,無論建筑物處于何種氣候條件,高層住宅最高只列至18-26層,最大容積率僅為3.1,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為80米。
對比該規范,以廣東省為例,該省大部分地區屬于Ⅳ類建筑氣候,最高住宅容積率為3.1,住宅高度應控制在80米,層數為26層。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住宅項目規范》前后,有不少省市也針對住宅建筑高度出臺了地方性政策。
比如河南省鄭州市于2024年12月24日發布《鄭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其中提到新建住宅用地建筑高度應小于80米,容積率不超過2.5。
江蘇省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政,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住宅項目,100萬人口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
深圳市于今年10月發布《關于穩妥推進〈住宅項目規范〉實施的通知》,規定新建住宅項目建筑高度原則上不得超過80米(約26層),容積率不超過3.1;超過80米需消防審查,政策發布前已完成規劃審批的項目可按原規劃實施。
廣州市也同步跟進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住宅項目規范》,2025年成交宅地容積率大部分都低于3.0,部分地塊直接要求限高80米,超過80米需消防審查。

專家表示,超高層住宅的風險呈現“高度正相關”特征,首先是救援高度受限,主流消防云梯最高52米(約17層),超高層火災需依賴內部消防設施及直升機救援;其次是疏散時間過長,100米以上建筑疏散至地面需30分鐘以上,易造成踩踏或窒息風險。
此外,超高層住宅還面臨維護成本高企、維護費用是普通住宅的三至五倍的問題,以及高空墜物、燃氣泄漏、電梯故障等風險。
專家認為,當前政策通過限高80米、容積率控制、消防審查等手段,引導市場從“規模競爭”轉向“品質競爭”,未來低密、小高層住宅將成為市場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