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熱環境綜合評價指標(PMV)Predicted Mean Vote
表征人體熱反應(冷熱感)的評價指標,代表了同一環境中大多數人的冷熱感覺的平均。
3 室內熱環境和
建筑節能設計指標
3.0.1 居住建筑在采用空調時,室內熱環境質量應達到熱舒適水平,并滿足衛生換氣要求;在通風時應達到本規范表3.0.2規定的可居住水平。
3.0.2 夏季建筑室內熱環境質量指標與衛生換氣次數應符合表3.0.2。

3.0.3居住建筑夏季空調室內熱環境設計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臥室、起居室室內干球溫度取 26±2℃;
2 衛生換氣次數取 1.5次/小時;
3 臥室、起居室室內空氣
相對濕度 ≤70% 。
3.0.4居住建筑夏季通風夜間室內熱環境設計指標中,臥室室內干球溫度不應大于30℃。
4 建筑和建筑熱工節能設計
4.1自然通風設計
4.1.1應強化整個居住小區的通風換氣,避免居住小區內出現滯流區。用地面積在15萬m2 以上的居住小區應進行氣流模擬設計。
4.1.2自然通風設計應以夏季為主,并綜合利用風壓、
熱壓作用,重點考慮夜間自然通風。宜使小區各建筑的主立面迎向夏季主導風向,或將夏季主導風引向建筑的主立面。
4.1.3 在確定建筑物的相對位置時,應使建筑物處于周圍建筑物的氣流旋渦區之外。
4.1.4 建筑物的單體設計應有利于自然通風。
4.1.5 宜采用穿堂通風,避免單側通風。采用穿堂通風時,應使進風窗迎向主導風向,排風窗背向主導風向;應通過建筑造型或窗口設計等措施增大進、排風窗空氣動力系數的差值。
4.1.6當由兩個和兩個以上房間共同組成穿堂通風時,房間的氣流流通面積應大于進排風窗面積。
4.1.7由一套住房共同組成穿堂通風時,臥室、起居室應為進風房間,廚房、衛生間應為排風房間。進行建筑造型、窗口設計時,應使廚房、衛生間窗口的空氣動力系數小于其它房間窗口的空氣動力系數。
4.1.8采用單側通風時,
通風窗所在外墻與主導風向間的夾角宜為40° ~65°。應通過窗口及窗戶設計,在同一窗口上形成面積相近的下部進風區和上部排風區,并宜通過增加窗口高度以增大進、排風區的空氣動力系數差值。
4.1.9采用單側通風時,窗戶設計應使進風氣流深入房間。外窗(包括陽臺
門)的可開啟面積不應小于所在房間樓面面積的10﹪。
4.1.10采用單側通風時,窗口設計應防止其它房間的排氣進入本房間窗口。宜利用室外風驅散房間排氣氣流。
4.1.11宜考慮夏季陣雨、暴雨時,關閉外窗情況下的自然通風措施。
4.2
遮陽設計
4.2.1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向或東南向。
4.2.2建筑外窗(含陽臺門透明部分)應設置夏季遮陽設施,
外遮陽設施應與建筑物外立面造型相協調。建筑外窗太陽輻射
透過率不應大于0.3。
4.2.3建筑外窗的遮陽設施不應阻礙自然通風,并應避免遮陽設施吸收的太陽輻射熱被進風氣流帶入室內。建筑外窗的遮陽設施不應阻礙房間夜間的長波輻射散熱和房間獲得冬季太陽輻射熱。
4.2.4建筑外窗宜設置活動外遮陽設施。活動外遮陽設施應方便操作和維護,應能承受夏季晴天時的風力,保持設定位置,并必須保證暴風雨時,外遮陽設施結構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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